哈哈,在现实世界里,以当时的社会形态和意识形态,以及约定成俗、普遍接受的观念和准则来看,凡事其实都有个是与非、对与错、可行与不可行在里面的,这些不会以个人的或少数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,在所有存在之中,并不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,如同吸毒之类的“存在”,也不是合理的就能存在的,如同别国的妓院合法化之“合理”……因此,俺们在讨论某个问题时,如果脱离了这个问题所发端和存在的社会形态、时空背景、人文环境、民族特性等,那这种讨论还有多少现实意义呢?
也许,俺们可以说“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”,但那必须是真理,比如万有引力不会因为苹果没砸到牛顿就不存在了,真理只有是符合客观规律的、是一种推动世界进步的物质力量、是一种合理正确的精神导向,并在客观实践中得到检验、为历史证明了的和为绝大多数人认同了的才能称之为“真理”,而如冠希那样的自拍是否能放上这样的高度来加以思辩和实践,呵呵,至少俺以为还够不上格呢!
辩论,手中攥紧“理”才是正道,无限拔高很可笑,无限贬低也很幼稚,人身攻击更显无知,而至于仅凭个人好恶就划线划界的,则与指鹿为马无异了!辩论,仅有逻辑的技巧和意气的激昂,而无理论的认知、现实的感悟、冷静的判断,那是不能称之为辩论的,充其量只能算是披着文化外衣的诡辩或狡辩,所谓仁者见仁、智者见智,见的应该是“仁”,是“智”!俺用的那些字眼,其实俺不过是借用了他们的“仁”和“智”罢了!
